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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重要通知!这5类项目可申报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

2019-09-25 17:51

近日,广电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

2019年度主要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和核心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发展项目。

具体方向共5大类,包括: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9月30日。

以下为通知全文及项目申报指南:

总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广电发〔2019〕60号),建立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

现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广电发〔2019〕60号文件所列的5类重点申报方向,科学谋划、精心申报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发展项目。

各单位要仔细对照《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2019年度申报指南》(附件)所提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和规范,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和开展审核工作。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齐全、客观、真实。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申报时间为9月3日至9月30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请各单位在申报期内登陆网址:http://pingshen.nrta.gov.cn:3580进行线上申报,并将通过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通过正式行文方式报送总局规划财务司。

需要说明的是,如申报项目同时申报了中宣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须在申报材料中单独说明。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入库后要进一步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和执行,确保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凡:86093313                              
毛恩荣:86092162  


附:

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2019年度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向

2019年度主要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和核心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发展项目,具体方向如下:

(一)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

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广电领域的应用实践,加大5G、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开发与应用。

积极探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流程的重构再造,推进媒体资源聚合、生产流动融合、采编力量整合,支持云采编、云分发、云安全管理、云运营支撑系统,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业科技竞争力。

(二)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

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原创价值、国际元素、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产品制作能力项目建设。积极拓展产品开发、版权交易、衍生产品市场,延展提升内容产业价值链,促进创意制作和相关产业创新融合,推动产业良性循环和综合效益增长。

(三)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

主动对接用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和新兴技术,推动制播分发、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链条革新与重构的产业项目。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改造及广播电视网络升级等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发、集成,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四)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

积极响应国家对外开放与交流战略,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鼓励参与全球广播电视产品内容、技术和服务供给,支持拓展海外渠道,支持海外新媒体平台建设,支持举办“视听中国一公共外交播映工程”等展示中国形象的公共外交活动,开展对外合作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以及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的项目。

(五)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应具备正确的政治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相关政策、管理要求,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3.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有比较明确的盈利模式和详细的盈利分析报告。

4.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和渠道已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申报项目分为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两类,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类,不能同时申报。

6.单个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每年不能超过两个。

(三)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通过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在线平台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通过项目库在线平台生成项目入库申请书,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络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2.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有关行业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并在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正式行文报送总局规划财务司。

3.对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可由相关地方或部门联合或协商确定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

2.申报单位须在项目库在线平台进行注册,完整准确填报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为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扫描件,纸质复印件随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具体包括:

(1)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税务登记证。(4) 申报前近两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经审计的2017、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交2017、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6)项目申报单位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意见的文件材料,有关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五)注册帐号及登录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即时注册帐号并登录。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广电部门帐号名称为部门全称,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密码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3681获取。

(六)申报时间

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2019年度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9月30日,申报网址为:
http://pingshen.nrta.gov.cn:3580

三、工作要求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单位对本领域、本地方项目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负责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项目推进加强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按法人责任制推进实施入库项目,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效果等负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项目实施人员的申报资格负责。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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